坤通捆岸巫口芬邦怪射浚豪抄
导言
属于伦理问题的是
属于生命医学科技引发的伦理问题的是
当代生命科技引发伦理问题是指
能够引发伦理问题的医学技术有
生命医学科技之所以会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是因为这些技术与每一个人的最基本的生命和健康等福祉密切相关。
生命伦理学概念
最早使用“生命伦理学”一词的是
生命伦理学方法是指对生命科技领域中伦理问题和道德规范的
传统的医学伦理学涉及的领域是
生命伦理学涉及和研究的“领域”包括
在生命伦理学的学术领域中形成交叉的学科有
一个行为具有利(或害)的动机和目的是其是否具有伦理性质的决定因素。
生命伦理学诞生的科技伦理背景
生命医学科技的发展和应用引发大量伦理问题,从而诞生了生命伦理学的时期是
《罗素—爱因斯坦宣言》涉及的是
生命伦理学诞生的科技伦理背景包括
1954年12月23日,英国广播公司()播出了爱因斯坦著名的“人之祸”演讲。
生命伦理学诞生的医学伦理背景
不属于生命伦理学诞生的医学伦理背景的是
人们最为担心生物医学技术对人的某些因素的操纵,这些因素是
属于生命科技对传统医学伦理和医学道德造成冲击和挑战的是
生命伦理学诞生的医学伦理背景是指生命科技、医疗体制变革对传统医学伦理和医学道德的冲击和挑战。
生命伦理学诞生的社会人文背景
《贝尔蒙报告》提出伦理原则,不包括
1973年,美国医院协会制定了提出病人应该享有某些权利的文件是
与
生命伦理学
判例法是一种
下列对于论证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对伦理论证的描述,不正确的
人们进行论证运用的有关伦理学理论包括
伦理论证是用伦理理由来证明“道德判断的正确”和“道德规范的优良”。
反思平衡
最早提出反思平衡伦理方法的学者是
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广义的“平衡”是指人们在为自己的道德判断进行辩护时,需要恢复道德判断与道德原则之间的平衡,达到相互之间的融贯。
思想实验
凭借人们的想象力所进行的实验,以此来检验某些伦理理论和原则真理性的生命伦理学方法是
下列对于思想实验的正确描述是
运用思想实验不仅可以检验伦理原则和理论的真理性,还可以辩护自己的某些道德判断。
Trsoff
没有涉及到伦理学理论运用方法的是
伦理行为的主、客观结构是
下列关于道德规范和品德的描述,正确的是
二战后的纽伦堡审判,以及不断曝光出来的医学科学研究丑闻,使人们有理由怀疑高尚的人不一定不会背离人们公认的道德。
后果论及其优势与问题
认为社会确立道德的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存在发展以及为了增进每个人的利益的伦理学理论是
后果论的优势表现在是
下列对于后果论的描述,正确的是
后果论认为社会确立道德的目的不是为了道德本身,而是为了社会的存在发展以及为了增进每个人的利益;道德规范的确立和完善以及伦理行为的决策、评价和辩护强调后果、效用和价值。
后果论
后果论的最大学派是
在生命伦理学领域,对于生命医学道德的目的和道德终极标准描述最为准确的是
道德终极标准的内容包括
功利主义的经典代表人物是英国哲学家边沁和穆勒。
道义论的理论内涵
认为社会确立道德的目的在于道德自身,在于完善每个人的品德,是为了实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人之所以为人的伦理学理论是
认为一种行为是否道德的终极标准只能看它对行为者的品德和道义的效用如何的伦理学理论是
道义论认为
“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反映的是效用论思想。
道义论
道义论的优势表现在
提出一个行动在伦理上是对的,当且仅当这个行动准则可以普遍化的是
道义论的局限表现在
道义论非常直接地告诉人们应该遵循的道德,便于人们按照道德去行为,可以大大提高了行为的效率。
美德论
以德性为中心,关心的是道德判断者内心的伦理学理论是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城邦公民应当推崇的美德是
“君子”是指
如果有道德,人们应该遵守道德;如果尚没有优良道德,即便是恶劣道德,人们也应该遵守;如果有优良道德,人们当然应该遵守优良道德,而不应该遵守恶劣道德。
生命医学伦理原则的提出
1974年,美国国会召开会议通过法律文件并设立生物医学和行为学研究人体受试者保护的国家委员会,该文件是
《贝尔蒙报告》确定的伦理原则包括:尊重自主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公正原则。
尊重原则及其要求
“以人为本”和“以受试者和服务对象为中心”体现的生命伦理原则是
“以受试者和服务对象为中心”的伦理基础是是
属于受试者和服务对象一般人格权的是
尊重原则中涉及的具体人格权包括
病人或受试者的抽象性人格权包括
尊重原则要求应该把受试者和服务对象的利益重于科学利益和社会利益,即要求“以受试者和服务对象为中心”。
有利原则及其要求
循证医学体现的是
体现维护和增进行为对象利益的生命伦理学原则是
描述:“我决尽我之所能与判断为病人利益着想而救助之,永不存一切邪恶之念”的伦理文献是
属于有利原则要求的是
生命医学研究应该维护和增进受试者的生命健康利益,不应该以牺牲受试者的生命健康利益,来增进科学和社会利益。
有利原则只是要求对病人本人有利,不必考虑病人家属及社会公益。
择优准则要求医生应该选择“受益最大而代价最小”的诊疗方
并非不伤害原则所要求的是
应该对受益与伤害进行权衡和评估,只有相对于受益伤害是可以接受的,才是合乎伦理的,所体现的生命伦理原则是
不伤害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
生命伦理学上的双重效应原则是指某一行动有两个结果:一个是正面的,这是直接的、有意的,另一后果是负面的,这是间接的、非有意的、不可避免的,但是可以预见的;如果不是有意的话,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容忍一个行动带来的间接的坏结果。
不伤害原则首先考虑的不应是对受试者和服务对象的有利,反而是伤害。
公正原则的内涵
同等的或者相等的利相交换或害相交换体现的生命伦理原则是
下列对于公正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描述符合公正原则的是
公正是指等利交换而非等害交换。
不公正的行为一定是不道德的。
公正原则的具体要求
根据公正原则,人们的医疗卫生保健权是一种基本权利,应该遵循的要求是
提出“健康是人的第一权利,是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的是
在生命伦理学领域,基本医疗卫生权利应该完全平等,意味着
受试者的选择和卫生资源的分配所涉及的公正都属于社会公正的根本问题范畴,适用“社会在分配给某个人权利和义务”的公正原则。
人人享有的、完全平等的应该基本医疗卫生权利并非期望的所有卫生保健。
“21世纪的医学之巅”
供者和受者是同一个人的器官移植是
属于广义器官移植所移植的器官是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所称的人体器官移植是指
器官移植技术之外的社会、伦理和法律问题,就是其所谓的生命伦理学问题。
“交叉换肾”
最早真正成功的现代器官移植是
1990年,因在人体器官和细胞移植的研究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是
人类已经成功的器官移植包括
解决制约器官移植技术问题的是
器官移植的成功运用,需要科学家解决血液供给、免疫排斥和及时移植三大技术问题。
你还是你吗
第一个探讨器官移植伦理问题的人,是美国著名的宗教生命伦理学家
“接受器官移植的人,其人格的完整性是否会遭到了破坏”所涉及的伦理原则是
器官移植引发的主要伦理问题包括
在进行人头移植尝试之前,从生命伦理学的角度,首先需要理清的是,人们移植的到底是人头,还是人头之外的躯体。
你愿意捐献器官吗
被认为最没有道德争议的器官来源是
被称为“世界的眼睛”的全世界最大的眼角膜捐赠国是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
“弱或柔性”推定同意则是医生没有义务在器官摘取前获得亲属的同意,只要尽可能在器官摘取前告知亲属死者死讯便可。
移植手术的主流应该是活体器官捐献。
只要你不反对通过器官移植治病救人,就会接受“自愿捐献”这种获取器官的途径。
器官能够买卖吗
属于支持器官买卖的观点是
属于反对器官买卖的观点是
支持人体器官买卖的观点包括
反对器官买卖是国际社会的主流伦理共识。
器官不可买卖,但不能因担心变相买卖,而简单否定给予一定补偿的合理性。
胎儿组织与动物器官的利用
从技术上进行组织移植所需胎儿组织必须来自
不属于异种移植引发伦理问题的是
异种移植引发的伦理困惑包括
利用胎儿组织进行移植引发的伦理争议包括
将动物的细胞、组织、器官植入人体,导致人类生物学生命的不够纯粹,这影响着“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本质。
中国全面停止移植死囚器官
属于支持利用死刑犯器官的理由是
属于反对利用死刑犯器官的理由是
反对利用死刑犯器官的理由包括
在人类器官移植的历史上,许多国家和地区曾经使用过死刑犯的器官用于移植。
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的唯一器官使用渠道。
移植器官需要公正分配
器官移植的微观分配是指
器官移植的宏观分配是指
器官移植的宏观分配问题包括
为了保证器官分配的公平与公正,应该最大限度地考虑的因素包括
不应该由个别医生或医生组成的委员会来决定器官分配,应该由独立于器官获取和器官移植之外的第三方组织或体系来决定,器官分配才可能是公正的。
谁将获得可供移植的器官?( )
具体组织协调捐献器官获取与运送工作安排的机构是
我国肝移植的核心政策指出影响匹配名单排序的首要因素是
目前我国公平、公正、公开地形成“等待名单”和“匹配名单”的措施包括
我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包括
捐献器官必须通过器官分配系统进行分配,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器官分配系统外擅自分配捐献器官。
我们已经成为国际大家庭的一员( )
1987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九条人体器官移植指导原则的文件是
2015年1月1日,我国宣布的器官移植供体唯一合法来源是
WH40.13确定的指导人体器官移植的伦理原则包括
《伊斯坦布尔宣言》确定的伦理原则包括
2015年1月1日,中国正式进入国际器官移植大家庭,结束了中国移植界长期受到排斥和孤立的历史。
WH40.13规定,人体及其部分不得用于商品交易。因此,应禁止给予器官捐献者报酬,捐献者可以得到合理补偿。
器官移植合乎伦理的保障
人体器官移植的程序性伦理原则是
2007年5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器官移植的行政法规是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所规定的伦理委员会审查内容包括
目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5。
完善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体系与伦理原则体系是实现公平与公正的制度保证。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要求每一例器官移植及器官摘取都应在术前接受伦理委员会的审查。
“病人利益至上”与“移植优后选择”
- 人体器官移植的首要伦理原则是
- 提出“病人的健康将是我的首要考虑”道德要求的是
- “第四颗心脏”故事启示人们应该遵循的伦理原则是
- H、难
器官移植病人利益至上原则要求在调整医患关系时,病人的健康利益至上;在面对器官捐献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关系时,应该注意尊重和保护器官的捐献者。
病人健康利益至上原则有利于化解掌握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与维护病人健康利益之间的伦理矛盾。
人体器官移植的“优后选择原则”要求的是,在一个病人的所有治疗方
“23岁的肝移植女患者申请安乐死”
“北京某医院高大夫私自摘取眼球进行角膜移植”
对于器官移植受者及其家属来说,知情的内容至少应该包括
下列描述违背自愿原则的是
保证人体器官移植中公平公正原则实现的措施包括
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之所以禁止商业化,一方面是基于对人类尊严的尊重,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严重不良社会后果。
合理补偿与器官商品化有本质区别,既可以有效增加供体数量,又不违背伦理学原则,更具有道德上的广泛性和现实的可行性,反而符合公正原则。
通往天国的路在哪里
“汉中
“汉中
对于“汉中
汉中
“汉中
“非自愿安乐死”是指病人反对或曾经表示反对安乐死,他人代为表示同意。
安乐死的概念
病人口服、注射或静脉滴注某些致死药物的安乐死是
仁慈助死属于
安乐死的本质属性包括
安乐死的动机和目的永远不是死亡本身,死亡仅仅是使人们度过死亡过程的一种无奈手段。
一般人认为撤除脑死亡病人的呼吸机是被动安乐死。
“还我人生最后的权利”
论证安乐死合乎伦理的关键和前提是
下列描述不符合“安乐死是一种人权”论证的是
死亡是一种权利,意味是死亡是一种
“人权”,传统上一直称之为‘自然权利’,更古远一些被叫做‘人的权利’。这种权利通常被当作人人平等享有、不可转让的。
“不要逼着我们亲手结束亲人的生命”
安乐死是维护病人尊严的措施,是结束病人难以忍受的病痛的要求,这种支持安乐死的观点是
难以成为支持安乐死的理由是
下列能够成为支持安乐死的理由包括
继续延长病人痛苦的医疗是不人道的,医生应该满足这些病人的要求,帮助他们自由地选择死亡,这是支持安乐死的观点。
实施安乐死不是为了、却有利于实现最大多少人的最大利益。
“医生只能医生、不能促死”
安乐死使医生由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人格形象变成了故意杀人的白衣恶魔,安乐死必将丑化医生的形象,这种反对安乐死的理由是
救死扶伤的医学人道主义的伦理基础是
下列成为反对安乐死理由的是
运用医学人道主义,既可以支持,又可以反对安乐死,这是因为人们对医学人道主义有着不同的理解,或者人们在强调其不同的方面。
“安乐死后患无穷”
反对安乐死后果论的论证进路是
如果允许在某种情况下结束人的生命,那么,你可能为在其他情况下,乃至于所有情况下,结束人的生命打开了大门。这种反对安乐死的论证是
属于反对安乐死的道义论论证进路包括
安乐死会使这些医学家失去攻克“绝症”医学难题的动力和研究对象,从而不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
如何对待安乐死
2001年,制定《根据请求终止生命和帮助自杀(审查程序)法》的国家是
1996年7月1日,其北部地区施行《终末期病人权利法》的是
能够更为人们接受的安乐死合法化立法价值取向是
包括立法在内的制度化建设极其必要和重要,它是使安乐死作为一种医学干预措施走向临床的唯一通道。
临终关怀
现代临终关怀事业的创始人是
全世界第一家现代意义的临终关怀机构是
“临终关怀”一词源于英文Hospi,还可译为
2001年,李嘉诚基金会在大陆实施了“‘人间有情’全国宁养医疗服务计划”。
2005年起,国际将每年十月份第二个星期六定为世界宁养日。
概念之辩
世界卫生组织对临终病人的预期存活时间界定为是
临终关怀的服务对象是主要是
下列对于临终关怀的描述,准确的是
临终关怀与安乐死的不同在于其手段和理念:各种安乐死均以死亡为手段,是基于死亡前痛苦的一种无奈选择,而临终关怀的手段是全面关怀和照顾。
临终关怀仅仅重视晚期病人,并未将晚期病人的家属纳入服务范围。
“社会沃母”
中国大陆的第一家临终关怀医院是
“社会沃母”理论认为临终病人需要得到照护时间是
下列对北京松堂关怀医院的描述,准确的是
松堂关怀医院的服务理念是:临终关怀就是回归人性的尊严。
“人间有情”
全国迄今唯一免费上门提供镇痛疗护、心理和哀伤辅导、社会支持等“全人”服务的医疗慈善项目是
「人间有情」全国宁养医疗服务计划项目的宗旨是
属于「人间有情」全国宁养医疗服务计划项目服务内容的是
「人间有情」全国宁养医疗服务计划项目的宁养院有效地减轻贫困晚期癌症患者的痛苦及给予心灵慰籍,使其获得尊严、提高生命质素、感受到人间的真情与关爱,安详及有尊严地走完人生旅程,被患者誉为“生命尽头宁静的港湾”。
临终关怀的伦理价值和意义
临终关怀的伦理价值表现在
根据伊丽莎白·库布勒·罗斯提出的临终病人心理发展理论,表现为“怨恨,情绪暴躁,易冲动”等心理反应,其阶段是
临终关怀的伦理价值和意义表现在
伊丽莎白·库布勒·罗斯提出了临终病人心理发展的五阶段包括
临终病人最为典型和经常的痛苦心理表现有
临终关怀对那些信仰宗教的病人,可以通过宗教生活来满足其灵性需求,并帮助其克服对死亡的恐惧。
临终关怀服务可以提供悲伤辅导,以帮助丧亲者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在现代医学技术下反思“人”的概念
人类基因组、人体和人脑构成人的生命层面是
天使、神、上帝、机器人都不能算是人,是因为他们不具有“人之所以是人”的
在现代生命恢复技术和生命维持技术背景下,判断一个实体是否已经是人(或是否出生)、一个人是否已经死亡的关键是
现代医学技术背景反思人的概念的必要性体现在
现代医学技术条件下“人”的概念的界定包括如下因素
胎儿拥有一个正在发育的正常的脑,但并不具有自我意识的潜能,至多具有发展为人的潜能。
每天处于睡眠状态的人、为了手术而处于全身麻醉之下的人,或因意外事故暂时处于昏迷状态的人,处于这些状态之中的人没有意识和自我意识的能力,显然不能说他们是人。
克鲁珊
肾脏衰竭的病人取代肾脏的医学技术是
克鲁珊
叶克膜(MO)是
医学在延长人类的生命方面取得了伟大成就有
死亡是可以战胜的,万能的医学科学技术能够在任何情况下将死亡逆转,从死神那里夺回人的生命。
与我们延长生命的能力联系在一起的是我们同时将生命的质量降低到难以辨认的“非人”的程度。
心肺死亡与脑死亡
专门对“死亡的确定”做了规定国际性医学伦理学文件是
器官水平上的死亡是指
“植物人”是指
死亡标准的局限性及带来的伦理问题包括
人的死亡是人体这一多层次的物质系统不可逆转的崩溃过程,确定一个人的死亡,关键在于确定一个临界点。
脑死亡是一种与呼吸机有关的特殊临床死亡状态,是生命恢复技术和呼吸机等生命维持技术可以维持非自主的心跳和呼吸,这时如果观察心跳和呼吸现象,就不能判定死亡。
脑死亡标准的伦理价值和意义
脑死亡标准的重要伦理价值在于是
判定死亡以脑死亡标准最为准确是因为
属于人脑特点的是
人脑具有的特点可以概括为
呼吸机的使用,使呼吸死亡后心死亡明显提前,传统的死亡标准发生分歧,死亡时间变得模糊,脑死亡概念和标准应运而生。
脑死亡标准取代传统的心肺死亡标准正在成为一种趋势。
应该如何善待人的生命
人的生命是具有至高无上的道德价值,应该得到人们医疗善待的生命伦理学理论是
创立以“敬畏生命”为核心生命伦理学思想的是
提出“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思想的是
属于生命神圣思想的是
生命神圣思想又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缺乏辩证性。
坚持生命神圣才能化解现代医学遭遇许多伦理难题。
生命质量论和生命价值论
可以根据病人生命的自然素质状况而对其采取不同医疗对待的生命伦理学理论是
一个人生命具有的对其自身的效用是
通常用来体现人的生命质量的有
每个人和每个生命的基本价值是一样的,这是一个人享有人权的伦理基础。
对于某一个病人来说,如果他本人认为自己的生命质量已经很低,生命对于自己已经失去了价值,希望接受某种医疗对待,从生命伦理学上也难以得到辩护。
计划生育及其不同的伦理理念
西方节育思想始于
于1914年至1916年首创“家庭计划”(fmily plnning)的是
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完全纳入法制轨道的标志是
如何看待生育权的伦理观点包括
一个人无所谓有出生权,但一个人有所谓生育权。
2001年12月29日颁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主要生育控制措施的伦理争议
控制生育的首要措施应该是
用手术等医学方法使人长久或永久失去生育能力的控制生育措施是
难以获得伦理辩护的做法是
关于避孕,能够获得伦理辩护的是
人工流产应该作为节制生育的补救措施,计划生育应该主要依靠避孕。
尽管人工流产并不是杀人,只是结束了某种形式的人类生物学生命,但随着“受精卵→胚胎→胎儿”的发育进程,人工流产又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
优生的伦理反思
在其《人类的才能及发展》一书中正式提出了优生学说的是
防止有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缺陷的个体出生的优生是
纳粹德国通过其优生政策和法律建立的所谓优生是
对优生优育进行明确规定的法律法规包括
合乎伦理的解决“婚检”存在问题的方
应该通过健康教育来帮助个人、家庭做出理性决定,如果为了残疾人及其后代着想,不生育更符合他们的利益,那应该由他们或他们的监护人知情选择。
生殖技术
收集丈夫或自愿捐献者的精液,由医师将其注入女性生殖道,以达到受孕目的的医学技术是
用人工方法,让卵子和精子在人体以外环境中受精并发育的医学技术是
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是指
属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是
属于试管婴儿技术的是
人类的自然生殖过程包括
生育控制将性与生殖分离开来,而生殖技术将生殖与性分离开来。
至今人们已经从伦理上接受将无性生殖运用到人类。
“美丽新世界”
他精人工授精的基本伦理价值体现在
第一代试管婴儿技术的主要伦理价值体现在
生殖技术的伦理价值包括
生殖技术在运用的过程中,显现的伦理价值包括
通过胚胎筛选预防遗传病,对有遗传病的夫妇通过体外受精发育成的胚胎进行筛选,将没有遗传病基因的胚胎移植到女方的子宫中,通过上述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技术进行的优生是积极优生。
主动地将自身精子或卵子以冻存方式保存于医疗机构中的人类精子库或卵子库,供以后生育使用被称为“生殖保险”。
商品化的纠结
生殖技术引发的“胚胎是不是人”的问题是
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的道德地位问题是指
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的道德地位问题引发的伦理问题包括
精子商品化可能带来的问题是
在我国,既然精子、卵子、受精卵、胚胎和胎儿尚不是人,它们便是“物”,便可以按照物的支配规则进行处置,由此可能引发伦理争议。
生殖技术带来了生殖细胞、受精卵和胚胎的道德地位困惑,能否商品化的纠结。
伦理困惑
异源人工授精带来的伦理问题是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带来的伦理问题是
生殖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包括
无性生殖可能引发的伦理问题包括
生殖技术难免对于已有的家庭模式、孩子的成长、人伦关系等产生前所未有的影响。
生命是神圣的,诞生生命的人类生殖当然也是神圣的,但生殖技术却挑战人类的生殖神圣尊严。
法律规范与伦理原则
使用委托夫妻或捐献者精子和卵子的代孕是
“非法代孕产业链”和“有偿代孕”明显违背的伦理原则是
专门规范人类生殖技术和精子库的伦理文件是
我国卫生行政部门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文件包括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该遵循的伦理原则包括
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该尽快提高立法层次,制定有关行政法规,乃至相关法律。
实施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遵循职业伦理和专业精神,并向社会应该做出道德承诺。
人体试验的概念
目的是临床医疗而非科学实验的人体实验是
临床试验是指
相对于常规性临床治疗,有效性尚未确定或不大确定的人体试验是
涉及人体试验的临床实践活动包括
人体试验的对象包括
新技术、新疗法和新药物的研发可以不需要志愿者、受试者和试药人。
在医学上开展的人体试验,其目的既可以是为了发现新的科学知识,也可以是为了开发新药物、新技术或者新产品,不可能是直接为了病人的诊断和诊疗。
“实验”是指为了检验某种科学理论或假设而进行某种操作或从事某种活动;而“试验”则是指为了察看某事的结果或某物的性能而从事某种活动。
人体试验的伦理价值
发现牛痘使人对天花产生了免疫力的是
进行了一系列确认蚊子传播黄热病实验研究的是
运用狗进行狂犬病疫苗实验的是
历史上的人体试验有
下列对于人体试验的描述准确的是
如果取消人体试验,就等于让所有的病人进行实验,这是对广大民众的生命和健康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
人类医学发展的历史首先是动物实验的历史,同时也是一部人体试验的历史。
现代医学更是建立在实验的基础之上,没有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微生物学等一系列突破性的实验医学成就,生物医学的兴起和繁荣是不可想象的。
人体试验的伦理困境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人体试验是
人体试验的直接目的是为了
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针对细菌战罪行的国际大审判是
人体试验中利益冲突的利益包括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非人道实验有
人体试验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受试者(或受试病人)的健康利益。
在具体的人体试验中,医学科学的发展、研究者的成就往往建立在受试者的风险、奉献甚至受到一定的伤害和牺牲基础之上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惨无人道的人体试验给我们的警示是:本来用于造福人类的医学人体试验,可能被邪恶力量用于非人道的战争;而治病救人的医生和追求真理的科学家可能通过人体试验被卷入罪恶的战争。
人体试验伦理共识
人类第一个国际性的关于人体试验的伦理文件是
人体试验中具有首要性和至上性的伦理原则是
保证人体试验合乎伦理的程序性伦理原则是
我国人体试验应该遵循的伦理文件包括
人体试验伦理要求包括
伦理审查与知情同意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即由独立的机构伦理委员会开展伦理审查,研究者与受试者(或其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试验尽管有可能对受试者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但如果其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非常大,在得到受试者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加速完成试验过程。
出于政治军事、经济、个人成功等非医学目的的实验研究,要么已经被历史证明是严重背离人类伦理的、要么需要进行谨慎的伦理评估,使之与医学目的一致。
艾滋病
我国将艾滋病纳入法定传染病进行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艾滋病属于
最早发现艾滋病的地方是
WHO估计,75%的艾滋病病毒感染途径是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包括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包括
在人类的传染病历史上,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可以被称得上是第一个全球性的传染病。
未发病者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有的可长期甚至终生隐匿,但是可以有艾滋病的症状。
艾滋病
艾滋病体现的医学模式是
表现出明显的生物-心理-社会性质的疾病是
艾滋病感染和发病后会产生强烈的社会心理反应有
艾滋病和HIV病毒感染表现出的明显生物-心理-社会性质包括
艾滋病患者面临从心理的焦虑抑郁到文化道德的歧视,从经济上的穷困到社会生活的排斥。
性传播HIV途径主要是多性伴性行为、随意性性行为、商业性性行为即卖淫嫖娼、同性性行为。
艾滋病是上帝和大自然对性乱者的惩罚吗?
认为人们应该对自己罹患艾滋病负责的观点是
反对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该承担感染HIV或罹患艾滋病后果责任的观点是
认为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该承担感染HIV或罹患艾滋病后果的观点包括
反对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该承担感染HIV或罹患艾滋病后果的观点包括
主流婚姻道德观和性道德观否定非婚姻内的性行为,认为这是对配偶的不忠,是不负责任的。
1990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我国仍将同性恋作为精神病障碍。
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可定罪为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而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可定罪为
我国对HIV感染者或艾滋病人采取的行动策略是
不支持对HIV感染者或艾滋病人采取惩罚性措施的伦理理由有
对HIV感染者或艾滋病人采取保护性的策略有
所谓惩罚性的策略,就是为了遏制艾滋病的蔓延,严厉打击故意传播HIV的行为,甚至设立专门的“故意传播艾滋病”罪名。
我国目前对HIV感染者或艾滋病人应该采取的是惩罚和保护相结合的策略,对他们的健康要保护,对他们的行为要打击。
防控艾滋病需要合乎伦理的策略
艾滋病泛滥程度之甚、感染率之高,位居全球之首的国家是
世界上艾滋病毒携带者最多的国家是(
世界艾滋病日是
我国“四免一关怀”政策的内容包括
合乎伦理的防控艾滋病策略包括
反对歧视和耻辱是合乎伦理地防控艾滋病的重要伦理策略。
艾滋病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艾滋病的无知和偏见,以及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
反对歧视是防治艾滋病的良药!
倒伍绣牧浚桅喂驾剐诺榷茂力